李淑贤律师,1963年10月生,1988年8月河南电大法律专业毕业,1995年参加全国自学考试,2000年自学本科毕业生,系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、副主任律师。资格证号5187,执业证号16081995AO208。另外,本律师还兼任安阳仲裁委仲裁员,2006年被河南省公安厅选聘为安阳区域公安交警督察员。
本人1988年8月开始加入律师队伍,从实习律师、助理律师做起。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,成为专职律师。先后在安阳文峰律师事务所、安阳正义律师事务所执业,2000年成为安阳正义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2002年9月与同事合伙创建安阳兴邺律师事务所,现更名为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律师。2004年4月由本人主持在所内开设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中心专设区域,两年多来办理了上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,接待婚姻家庭当事人咨询上千人次,使无数个不幸的家庭走出困境。
为了更好地解决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,目前,本人在执业之余,正在参加心理咨询师教育培训,力图将心理学知识融入法律服务中去,为更多的家庭排忧解难。
执业多年来,坚持以公平、正直、爱心为职业之本,力争为当事人提供比较满意的服务效果,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而奔走呼号。业务领域涉及法律顾问、刑事辩护、民商事代理、行政诉讼、劳动仲裁 、案件执行、资信调查、律师见证等。
专业特长:民事诉讼特别是婚姻家庭诉讼案件的代理、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、执行案件的风险代理。
目前新拓展的业务领域有:建筑工程索赔、企业资产清算等非诉讼业务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