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石景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奇特的案件,结婚才两个月,新郎张亮(化名)就由于病毒性脑炎昏迷不醒,5个月后新娘吴铭(化名)即提出了离婚。对于新媳妇的无情,张亮的老父亲张飞(化名)一怒之下将儿子与媳妇共同告上法庭。 飞来横祸 结婚两月降厄运 张亮和吴铭都是公务员,2004年认识后即陷入热恋,经过两年恋爱,两人在2006年11月28日登记结婚。父亲张飞告诉记者,在结婚之前有人告诉这对恋人,他们俩必须在2006年结婚,可以避免灾祸,所以两人匆忙在2006年年底登记结婚了。 新婚的日子刚过,两人就恢复了忙碌的工作。2007年1月23日,张亮像平时一样到单位值班,由于那段时间感冒,张亮值班后回到宿舍休息。过了一段时间后,同事发现张亮晕倒在宿舍里,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病毒性脑炎伴持续性癫痫,随后张亮住进了协和医院,一直在医院治疗到现在。 病床照料 关键时刻妻要离 张亮住院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,妻子吴铭开始还经常去看望张亮,后来次数越来越少,直至不再探望。张亮从入院开始,就始终依靠父母的照料维持着生命,父亲张飞舍弃了工作,与其母分成白班和晚班照料张亮。 张飞希望媳妇能够帮助儿子一起挺过这个时期,但出乎老两口意料,结婚之前对儿子情深意重的吴铭没有像他们想象的一样照顾儿子,而是于5个月后即向法院提出了离婚。“哪怕她能够真心实意地照顾儿子几天,或者再忍耐一下,等待儿子好一些再走,我们都不会为难她,但她的行为实在让我们很难受。”张飞告诉记者,虽然儿子一直昏迷,但是媳妇在他耳边说要离婚后,儿子的病情迅速恶化,经过很长时间调养才缓过来。张飞表示,他相信儿子有意识,只是还需要时间来恢复一些能力。2008年2月,吴铭再次向东城区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立案后至今尚未开庭审理。 讨要权益 老父痛诉小两口 张飞希望通过法律维护儿子的权益,但这时出现了一些问题。医院方面表示,张亮的病情不好界定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。张亮如果具有民事行为能力,就必须要自己醒来上法庭去证明自己的主张,但如果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,才能够由父母代替其来主张。这一无法界定,老两口就不能以张亮的名义去起诉媳妇。 为了让媳妇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,张飞决定将儿子和媳妇同时告上法庭,张飞表示,因媳妇怠于甚至拒绝履行夫妻相互扶助的法定义务,他无奈来到北京护理,所垫付的医药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及食宿费等,至今已达到55999元。为维护自身的合法经济利益,将儿子和媳妇同时告上法庭,要求偿还这些费用。 昨天,妻子吴铭没有到庭,其代理律师表示,吴铭已经为张亮购买了几百元的物品,所以不应该再负担什么。 为让审判继续进行,昨天原被告双方选定了一家鉴定机构,准备为张亮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。 律师说法 共同债务 夫妻要共担 原告代理律师张家成、孔祥印律师称,根据相关法律,吴铭应当对张飞垫付的医药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承担偿还义务。夫妻共同债务,是指婚后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,为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需要,以及为夫妻或者其他家庭成员治病医疗等产生的债务,无论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的对外债务,都是夫妻共同债务,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。 (来源:北京晨报 发表时间:2008-05-13) |